璧山區(qū)城市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渝(璧)城罰決字〔2024〕6017號
渝(璧)城罰決字〔2024〕6017號 |
序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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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名稱 |
重慶金銳龍建材有限公司 |
行政相對人代碼 |
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
91500227203914742T |
工商注冊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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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機構(gòu)代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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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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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業(yè)單位證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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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組織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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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 |
法定代表人 |
劉斐 |
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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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證件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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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件號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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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渝(璧)城罰決字〔2024〕6017號 |
違法行為類型 |
違反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九條 |
違法事實 |
重慶金銳龍建材有限公司 在重慶市璧山區(qū)大路街道大溝村5組處因擅自設(shè)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,其行為涉嫌違反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九條的規(guī)定,根據(jù)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(guī)定,給予警告,罰款。 |
處罰依據(jù) |
根據(jù)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二十條第二款“單位有前款第一項、第二項行為之一的,處3000元以下罰款;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,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。個人有前款第一項、第二項行為之一的,處200元以下罰款;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,處3000元以下罰款?!钡囊?guī)定 |
處罰類別 |
警告,罰款 |
處罰內(nèi)容 |
重慶金銳龍建材有限公司 于2024年5月9日10時40分,在重慶市璧山區(qū)大路街道大溝村5組處因擅自設(shè)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,根據(jù)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二十條第二款“單位有前款第一項、第二項行為之一的,處3000元以下罰款;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,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。個人有前款第一項、第二項行為之一的,處200元以下罰款;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,處3000元以下罰款?!钡囊?guī)定 |
罰款金額 |
0.95萬元 |
沒收違法所得、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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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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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決定日期 |
2024年6月12日 |
處罰有效期 |
2024年6月27日 |
公示截止期 |
2025年6月12日 |
處罰機關(guān) |
重慶市璧山區(qū)城市管理局 |
處罰機關(guān)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
115002277094554590 |
數(shù)據(jù)來源單位 |
重慶市璧山區(qū)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|
數(shù)據(jù)來源單位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
1150022700934474XW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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