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索引號 ] | 11500227009344707L/2024-00144 | [ 發(fā)文字號 ] | 璧教罰決字〔2023〕4號 |
[ 主題分類 ] | 教育 | [ 體裁分類 ] | 行政處罰 |
[ 發(fā)布機構 ] | 璧山區(qū)教委 | ||
[ 成文日期 ] | 2023-11-10 | [ 發(fā)布日期 ] | 2023-11-13 |
2023年行政處罰公開信息(4號)
序號 |
被處罰人姓名 |
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違法行為情形 |
處罰依據 |
處罰內容 |
處罰決定日期 |
處罰機關 |
1 |
關某某 |
璧教罰決字〔2023〕4號 |
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》第十二條的規(guī)定,構成了無證無照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違法行為。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第六十四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 |
罰款7000元 |
2023年11月9日?? |
重慶市璧山區(qū)教育委員會?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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